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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县中学教师参加新一轮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的通知
添加日期:2010/9/18 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4029
汀进校字[2010]04号
 
关于组织我县中学教师参加新一轮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的通知
    全县各中学:
    根据县教育局汀教研[2010]11号《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岗位远程培训的通知》文件精神,本年度下半年我县中学(含职专)教师必须参加福建省中小学继续教育远程网络课程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中学(职专)的全体专任教师。
    二、培训内容
    思想政治和师德修养、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专业知识及更新与扩展、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与人文科学知识等。
课程选用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中心的网络课程。授课教师都是全省聘请的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专业教师。
    三、学习方式
    1、学员报名注册后,根据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提供的学员账号、密码在互联网覆盖区上网(网址:http://jspx.fjtu.com.cn),进入按规定的培训课程所编的班级,按要求选择培训课程在线学习。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后,如想学习计划外的课程,可自主选择进入其他免费课程学习。
    2、学员要根据所修课程要求完成规定的学时,并按计算机要求在测评区内发表意见,参与讨论,提交论文或参加测试等,才可认定为完成该课程学习,管理系统方能进行客观评价。
    3、学员可通过专家信箱向指导教师咨询,听取答疑,通过留言版反映问题与意见。
    4、学员在我校通过视频实时课堂听课,实现学员与专家互动。
    5、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有条件的在家或在工作单位上网学习,没条件上网学习的可到我校学习。我校将提供有关教学设施,配备专职技术管理人员和班主任负责学籍建档、教学辅导和有关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培训时数
按照省厅要求,中、高级职务教师平均每年不少于72课时;初级职务教师不少于48课时。
    五、培训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05]费533号)文件精神,每人每课时缴交培训费2.5元,即初级职称教师缴交120元,中、高级职称教师缴交180元。为减轻教师负担,中、高级职务教师缴交的180元由县教育局统一支付60元,所在学校支付60元,教师本人缴交60元(有条件的学校可由学校支付)。初级职务教师缴交的120元由县教育局统一支付40元,所在学校支付40元,教师本人缴交40元(有条件的学校可由学校支付)。各学校将费用统一上交到我校财务室,再由我校财务室统一上缴到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中心。
    六、培训管理及证书发放
    1、学员完成各项培训规定的学时数,经考核成绩合格,由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中心发给继续教育证书。
    2、学员培训学时数计当年继续教育培训的学时,并作为今后教师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
    3、每所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检查:每位学员所学的网络课程每门必须书写300字以上的听课笔记;要参加校级研讨;还要交学习心得或论文一篇。教育局、进校不定期下校抽查,若三项中有一项不合要求就不能发给证书。
    七、培训具体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26日至30日,请各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本校教师名单按如下格式用电子表格(Excel)文件发至fjctjx@126.com邮箱。
    附:
    长汀县中学教师远程培训登记表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任教学段

任教学科

职称

入网帐号

 

 

 

 

 

 

 

 

 

 

 

 

 

 

 

 

 

 

 

 

 

     2.培训时间:2010年10月至12月。
     3.2010年9月25日下午4时在我校招待所三楼会议室召开长汀县中学教师远程培训工作布置会,请各校派一名分管领导参加。
 
                                                                长汀县教师进修学校
                                                                二0一0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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