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教综〔2014〕159号
关于评审、设立龙岩市中小学幼儿园
第四批“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幼儿园):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意见》(岩委〔2012〕141号)精神,为充分发挥我市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搭建优秀骨干教师的成长平台,培养学科教学、教研的领军人物,经研究决定开展评审、设立龙岩市中小学幼儿园第四批“名师工作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名师工作室”的数量与学科
在全市评审、设立中小学幼儿园第四批“名师工作室”13个左右。学科为:高中化学、高中体育、高中信息技术、高中综合实践活动、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地理、初中物理、初中生物、初中体育、初中音乐及初中综合实践活动,幼儿园(不分学科)。
二、名师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名师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教育教学重点问题研究,培养中青年教师,加强学科教学教研团队建设,破解学科教学难题,引领学科教学健康发展。具体职责、任务如下:
1.培养教师
以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为导师,实行导师培养负责制,领衔人
与工作室每个成员签订培养责任书,在成员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途径,规定双方职责及评价办法。
工作室还应承担对本市本学科中青年教师的学科教学业务指导工作。
2.课题研究
工作室以领衔名教师的特色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全体成员的智慧为依托,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每个工作室至少确定一个研究课题,并开展相关子课题研究,且有工作过程及成果显现。
3.成果辐射
工作室教学、教研成果应以论文、专著、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精品课堂、专题讲座、拍摄专题电视片、现场指导等形式向外辐射、示范,引领全市学科课程教学改革。
市教育局可视学科教学情况及要求,统一协调安排工作室成员到市内其他学校进行教学指导或短期交流,或安排工作室与某所学校定向挂钩扶持。
每个工作室在工作周期内应培养出一定数量的优秀骨干教师。
4.在线研讨
每个名师工作室都应建立工作室网页,使之成为名师工作室的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站,并以互动的形式面向中青年教师研修者等群体。
名师工作室要利用网站定期开展在线交流、研讨,使不同县(市、区)的学科教师有定期交流的固定平台。在线研讨要对外公布,非工作室成员自由参加。
名师工作室要利用网站开展全市的学科课程教学在线研讨,在线解答本市教师的学科教学问题。
三、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申报
(一) 领衔人的条件
名师工作室的领衔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龙岩市名师,具有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善于学习;理念先进,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研究能力,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教学质量高;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及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愿望。
3.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在实施新课程教学、教研方面起带头、示范作用,在同行中有较高的声望。
4.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任现职以来领衔承担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并取得显著效果;近10年来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CN刊物上发表2篇及以上有较高水平的与本学科有关的教学、教研论文。
5.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在培养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成绩显著。任现职以来,所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中至少有2人获得县(市、区)以上(含县级)表彰,或获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技能比赛一、二等奖,并取得突出的教育教学成果。
6.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具有较强的现代教育技术、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能力。能够在线主持远程教师教育教学培训,在线接受教师的教育教学咨询。
7.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教研组织能力,在教师群体中有较好的亲和力。
8.身体健康,男教师年龄57周岁以内(即195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52周岁以内(即196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制订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
申报领衔人的名师需根据名师工作室的职责、任务,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方案主要包括研究项目、工作规划、培养目标、基本措施及时间安排等。要求做到:
1.设计精当,定位准确,三年发展目标明确科学,招聘工作室成员思路成熟,工作有计划、有措施;
2.选定的研究课题具体明确,科学性强,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独创性、可行性,特色明显;
3.对工作室成员的培养目标明确、计划可行。
四、名师工作室的成立与管理
1. 领衔人的确定
符合条件的名师可根据我市基础教育发展目标和自身特色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应包括对申请人师德、能力等方面的描述及对承担相应经费、办公地点落实情况等)后,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推荐(每校推荐人数不得多于3人,市直学校直接向我局推荐),并提交一份工作室工作方案。
县(市、区)教育局对申请人进行初审,根据名师工作室的要求以及当地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组织撰写推荐意见(应包括对申请人师德、能力等方面的评价及对承担经费的承诺等),并向我局推荐。
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推荐的人选及所提交的工作方案进行评审、论证,经局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审核、市教育局审定后,确定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并予以命名。
2. 工作期限及工作考核:本批名师工作室工作周期为三年(从
2014年9月起至2017年8月止),领衔人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市级名师资格后,其工作室工作终止。
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核。对工作存在问题或差距的
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改进。
3.名师工作室主要以领衔人所在学校为基地,所在学校要尽力为领衔名师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活动场所,适当安排领衔人的工作量。名师工作室成员所在校应注意发挥其作用,并加强对本校成员的支持和管理,以促进他们的成长。
4.每个名师工作室经费暂定每年2万元,由市、县(市、区)、校三级分别承担1万元、5千元、5千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组建的名师工作室经费由市教育局承担1万3千元,学校承担7千元。
名师工作室经费的使用应按年度制定计划,并按有关财务规定进行开支及审核。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领衔人可从经费中列支工作补贴,每月500元,其余作为工作室的办公、资料和工作经费。
5.工作室成员的招聘办法另行通知。工作室具体依照我局制定的《龙岩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五、有关要求
(一)2014年9月26日前,各相关学校完成领衔人人选的推荐工作,并将下列材料报县(市、区)教育局:
1.《龙岩市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打印上报;
2.领衔人人选的学历、职称等复印件各1份;
3.领衔人人选近年来承担市级以上课题证明;
4.工作室工作方案,工作室三年周期的研究课题(填写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
(二)2014年9月30日前,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材料报送市普教室,电子稿发送到fjctzw@163.com。(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2319028)
(三)2014年10月中旬,完成专家评审论证、市教育局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审核,市教育局审定等工作,确定领衔人并发文公布。
附件: 1.龙岩市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表
2.龙岩市名师工作室课题申报表
龙岩市教育局
2014年9月16日